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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大哥和四弟天生八字不合,命里犯冲,一张嘴就互点炮仗,话还没说两句,又热闹起来。

眼看着师父忍无可忍,南星干脆主动认错道:“师父,康儿知道错了,甘愿受罚!”

程博鑫虽然满身硬骨头,可最怕别人示软,南星的态度,就像在他的熊熊怒火上,轻飘飘地扎了个洞,令它无处安放的脾气,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若论行医治病,他程博鑫虽不敢自诩一流,但自信还是有的,可在教子育人方面,就差得有些远了。除去三个不争气的儿子不说,单单郁南星一人,就让他无所适从。

那年初到程家时,南星只有五岁,瘦小得像根儿被泪水浇灌的豆芽菜,看一眼都觉得揪心。

渐渐地,程博鑫发现,这个还没有灶台高的孩子,身上总有一种和年龄格格不入的沉稳,他不哭也不闹,不争也不抢,却常常不按常理出牌,即便是闯祸,也要闯得别出心裁。

有一年,他刚满十岁,被调皮捣蛋的程浩风一撺掇,两人便手拉手去后街老槐树上掏鸟蛋。半大的孩子能有多少力气,他使出吃奶的劲儿才将不中用的四弟拉扯到树上。

可惜程浩风细胳膊短腿,又没个缚鸡之力,在老树皮上蹭了半晌,终于一个没把住,大头朝下地摔了个底朝天。

这一摔不要紧,却不当不正地摔破了鼻子,顿时血如泼墨,止也止不住。南星一着急,“嘶啦”一声从衣服上扯下条布来,之后大象鼻子插葱,把四弟的鼻孔堵了个水泄不通。

可尽管如此,鼻血依然止不住。南星心里一凉:“完了,四弟该不会要血尽人亡了吧?”

他一刻也不敢耽搁,连忙背起地上的四弟,一溜烟儿跑回医馆找师父。偏巧那天师父又不在,情急之下,抬眼看到桌案上的砚台,忽然想到了什么。

片刻后,他拈着两团沾了墨汁的棉花,一股脑儿塞进了程浩风的鼻孔,不多时,血还真就不流了。

当程博鑫赶回时,看到眼前一幕,也不由惊呆了——这一坨黑不溜秋、满身是血的肉墩子,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才发现年龄最小的儿子正顶着一张肿成馒头的脸,两鼻孔插葱似地各被一团乌漆麻黑的棉花塞住,模样惨烈得让自己一时不知是该笑还是该哭。

细问之下,他才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终究还是没舍得打骂,只是一人教训了几句,便不了了之了。

不过自此之后,程博鑫开始对南星刮目相看——香墨止血,原是前人古籍中记载的方法:墨,味辛,无毒,可“止血,生肌肤,合金疮。”

若说寻常人家的孩子,像南星这般年纪,大多还只顾着调皮捣蛋,斗大的字不见得能认几个。可他却能通晓古方,甚至急中生智,单单这一点,即便是行医多年的郎中医士,又有几人能够做到?

还有一次,南星外出,偶遇一条折了腿的狗,不由心生怜悯,便抱回家求师父诊治。可毕竟是只畜生不是人,程博鑫也没太上心,只在伤口上敷了点止血化瘀的草药,便连人代狗,一同打发了。

几个月后的一天,程博鑫吃饱喝足,来到庭院中散步,正走到后院假山时,忽见一道黄影闪过,定睛一看,竟是一只大黄狗在健步如飞——可怎么就那么眼熟呢?

思前想后了半天,这不就是南星当初抱回的那只吗?可见他矫健的身姿,哪里像断过腿的呀。

再三追问之下,程博鑫这才知道,为了救活那条狗,南星几个月来,几乎翻遍了医馆所有医书,最后竟用了正骨法,真的将断裂的骨头接在了一起。

不过摸骨正位,绝非动动嘴皮子那么简单。它要操作者心明手快,手摸心会,隔着肉皮将错位的骨头对好复位,普通人若想纯熟掌握,没有个千儿八百次的练习,简直是痴人说梦,可这小子又是怎么做到的呢?即便是踩了狗屎运,也踩得忒正点了吧。程博鑫甚至发现,南星还专门为此打造了一副桃木夹板,绑在狗腿上固定患处——这压根儿不是十来岁的孩子该操心的事儿啊。

“郁家留下的血脉真是不一般!”程博鑫每每想到这里,都会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若只是他三个胸无大志的傻儿子也就罢了,稀里糊涂地随便教教,让他们能有个安身立命的本事,将来开个医馆自立门户,也算是无愧于诸位列祖列宗。

可南星不一样啊——他是故去友人的托付,又是棵难得的好苗子,程博鑫生怕自己学疏才浅,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南星固然天赋异禀,时常能够突发奇想,剑走偏锋,这是他的优点,却也是行医的弊端。常言用药如用兵,行医诊病,牵扯的都是身家性命,稍有不慎,就会害人害己,甚至招来杀身之祸。如此一来,南星反倒成为兄弟四人中,最让他牵肠挂肚的一个。程博鑫担心不按常理出牌的他,万一走错一步,恐会满盘皆输,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学医根基是本,不能急于求成,便定出了“未经出师,不得擅自行医”的规矩。先将南星留在身边,历练个几年再说吧。

程博鑫苦心孤诣地画地为牢,不想被不知所谓的南星闯出了圈,于是毫无意外地,他又被师父罚去后院祠堂,面对着药师菩萨的铜像,闭门思过去了。

这间祠堂不大,门扉紧闭,将屋外的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四下里一片安静。一天一宿没合过眼的南星,正跪在一小块蒲团上,小鸡啄米似地打着瞌睡,忽听窗外一嗓子嚎丧似的怪叫,吓得他整个人一激灵,顿时睡意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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