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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对比性结局(第2页)

别在老娘面前碍眼!”

对话的几人正是原硕王府群人,壮实恶婆娘不用说就是白吟霜,这女人不管吃什么,就是不吃不喝,身体也只涨不少,知道了一切原委后,还没来得及体会王府格格是什么感觉就被全家发配来了修路,一下子引发了十多年的积怨,又有了力气,对着原来的硕王爷,福晋,皓祯根本不会客气,偏偏她居然还因为表现不错,被委了个小工头,这下,这三人哪还会有好日子过,老的反抗不动,小的那个到现在都还浑浑噩噩地接受不了自己不是王府嫡子,王府什么都没有的现实,什么都不会,洗个脸都收拾不了,除了笨拙地干活,他就是白吟霜的最好出气孔,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当然以他现在这样子,还了手也绝不是白吟霜那身子的对手。只可惜原福晋姐姐一家没发配到一起,要不然就更热闹了。

“就你几个这些人,活着也是白活,还吃什么肉,拿过来!”筷子一伸,三人碗中的几块肉便被悉数挟了去,嘴巴再一张,彻底没了踪影,这是每餐都会发生的一幕,重体力活,谁不想吃肉,可惜根本吃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入了白吟霜的口,原硕王爷转过脸,老泪纵横,这样的日子何时是头,他悔啊,早知如此,当初他怎么会这样对翩翩母子俩,只要对他们好一点,皓祥,他唯一的儿子就不会见死不救,不求

大富大贵,至少不用受这种罪,皓祥,我的好儿子,阿玛知道错了,你来救救阿玛吧!

可惜,千山万水,从来没有多少父子感情的皓祥还真感觉不到硕王爷心声,他们这一家这生只能留在路上,相互折磨也好,被折磨也好,不死不休。

“你们居然敢打我?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堂堂马鹞子的嫡长子,不就是欠你们几个小钱吗,没见识,等爷回去拿来赏你们!”一身酒气的骥远摇摇晃晃地从家酒楼出来,新皇登基后,就取缔了所有赌坊,也没有人再愿意去赌,无数的工作都在等着百姓,无论谁,有钱人没钱人,游手好闲都会被人唾弃,没了赌坊任骥远挥霍,他照样就别的方法醉生梦死,比如每天的醉生梦死。

“滚,恕不招待,你那几个钱还以为了不起了,老板说了,留着你自个用吧,我们瞧不上,拿在手上怕脏了手!”几个小二架着人丢了出来,本来进门是客,笑脸迎人是店家必须的服务,只是这人成天除了会在酒楼里喝得大醉,大呼小叫,这种人,不稀罕!打他,他也配,丢他出来,还嫌脏了几个的手,你要正正经经工作,过日子,偶尔来这里高兴一下,醉了也是人之常情,没人会说什么,可这人一看就是个不务正业的,现在全国怕也找不出几个这样的人渣来,没扔他臭鸡蛋就算不错了,还想做大爷,脑袋有病!

“开门

,开门!爷我回来了!”从酒楼一路连滚带爬总算是回了家,酒楼发生的一切,骥远根本就记不得,能记着家门开在哪里都算不错。

“你又到哪里鬼混去了!”一进门,就是努达海的吼声。

“呵呵,鬼混?我就是想鬼混也得有钱不是,你看看,我们这个家哪里还能挤出钱来,让开,本少爷要休息了。”一把推开努达海,骥远对努达海毫不相让,将军之子沦落到没钱喝酒,这样的日子别跟他再提什么爱情,烦。

“我今天不好好教训你,我就不是努达海!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一点样子都没有!”让自己儿子顶撞,努达海怎么可能容忍。

“打啊,你赶紧把我打死,我也好解脱,这样的日子,我早就不想过了,反正你也快有儿子了,还会缺人给你送终!”骥远也吼起来,谁怕谁,要不是他执意娶个什么新月进门,他们家会这样,什么都没了,将军名号没了,将军府没了,地没了,钱没了,额娘不认他们了,他们只能变卖家里剩下的东西过日,直到现在的家涂四壁,什么都没有,他靠着最后一套行头成天在外面东家西家的骗吃骗喝,要不是他还有几手功夫早被人打死了,这样的日子他怕什么,打啊,让他打,谁怕谁!

“努达海,骥远是你的儿子,你怎么能打他,念着你们之间这么多年的父子之情你就原谅他吧

,我相信这些都不是骥远的本意,骥远还是那个好孩子,他一定会有出息的,是不是,骥远?我们大家都对你有信心,明天,就从明天重新开始好不好?”抬着大肚子,一身白衣的新月哭着站在了努达海,骥远之间,红着眼看着两人。

“让开,谁要你多事,要不是你,我们家会成这样吗?别在这里假惺惺,哭,哭,成天除了哭,你会什么,养个家你都不会!”一把推开新月,骥远今天是打定主意和努达海对上了。

“啊!”新月抱着肚子躺在地上尖叫,却不想,骥远这一推却是把人给推到了地上,而且还是肚子先着地,没一会儿,新月的白裙上已红了大半,分外鲜明。

新月流产了,再次,一次又一次的流产了,就是大夫来瞧过,也是满眼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家人,神奇的一家人!

努达海的大名只要是个京城人想不知道都难,不是因为他曾经的将军名号,不是因为他负不凡的英勇,而是因为他和名门闺女秀的前妻和离,转而娶了个成天只会哭哭啼啼的新月,然后,每天,北京城的某个地方都会听见两人的情不自禁,情真意切的两人忘了生活可以没有情情爱爱,但绝不能没有油盐柴米,不对,应该是这一家子都没有想过如何生活,他们依然沉浸在昔日将军府的风光里,享受惯锦衣玉食的几人,完全没有一点收敛,结果可想而

知,破落根本不需要多长时间,这年头,每天都在上演着无数平民变富人的故事,想他们这样小康变穷人的,算起来,这才是这个时代下的奇迹。

想不到在这一家人身上,奇迹还不止一个,加进来的新月也是个奇迹,从嫁进来到现在怀过多少胎,就落了多少胎,每胎都保不住,让她不要有事没事哭啼,又是喊又是叫,情绪大起大落,胎儿如何能保住,放在常人身上,几次落胎还想再怀上是难上加难,偏偏在新月身上完全不是问题,胎照落,人照怀,果真是习惯成自然吗?只是这事也能成自然?

把药开好,看着这家人左摸右摸硬是没找出钱来,大夫摇摇头,也没收钱就出了门,算了,自己现在不缺这几文钱,回头看了看破落不堪的院子,摇摇头,再想想那位雁姬夫人,如果这位夫人还在府上,这家人定不会落魄如此,大夫笑了笑,笑自己多想了,雁姬夫人根本和这些人不是一类人,能在这个家待上这么多年都属不易,现在出来了,才是海阔天空任尔飞,听说雁姬夫人的服装店已经开到了云南,这样的人这个家不配。

“努达海,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没能保护好我们的孩子,我知道你是多么渴望这个孩子,你相信我,我和你一样渴望他,比所有人都渴望他,因为他是我们爱的结晶,我——”孩子没了,新月哭得

更凶了,每次没了孩子后,她都这样,伤心欲绝,可是,每次她都保不住孩子。

“好了,别说了,吃点东西,好好休息吧。”放下手中碗筷,努达海走了出去,第一次孩子没了的时候,他们的生活依然风光,他们会依偎在一起安慰着彼此,温暖着对方,现在,他们没了风光,孩子一次又一次的没有,他早变得不耐烦,生活都成了问题,他们还有什么心情去情不自禁。

“努达海”抬着碗,新月默默看着努达海离开的背影眼泪不停,她的努达海不要她了?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紧地抱着她,让她听见为她而跳的心,让她感受到他的炙热,不,他不是她的努达海,她的努达海是意气风发的英雄努达海,不是现在长着白发,一脸皱纹的努达海,她的努达海是她的天,她的地,她的一切,为她撑起一片天的努达海,他成熟,他坚毅,不是现在步履蹒跚,潦倒不堪的努达海,收回目光,他不是她的努达海,新月又看见手上碗中的稀粥,根本见不到米粒的粥,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他不是她的努达海!

怎么办,她的努达海不见了,新月起身下了床,奇迹的,看着弱不禁风的新月站得很稳,现在不是躺的时候,她得想出办法来。

克善!对,她还有克善,她打他,是为他好啊,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他必须努力,才能有出息,她要去找

克善,告诉他,她是他的姐姐,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可是,他身边的人都好可怕,不让他们姐弟见面,不,没人能阻止他们见面,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她一定会见到克善,她就是守着克善的家门也要守到克善,然后他们会把一切误会都解开,然后她和克善一起好好生活,就这样!

拿定了主意,新月不再犹豫,趁着夜色离开了这个她一刻也不愿待下去的地方,往克善家的方向跑去。

新月想得很美好,可惜别说克善见不见她,这次她根本没有到克善门前就出了事,夜色里,她被一辆急驰而过的马车撞倒,掉进了旁边的地下水道里,最近京城正在按照紫禁城的地下排水防洪系统标准修筑整个北京城的地下排水防洪系统,本来应该有护栏围着,偏偏这里的护栏歪了些,刚好漏了个口子,一个足够新月掉进去的口子,翻滚着新月就掉了进去,头先落下,砸在了地上,还好,地不是水泥地,就是土地,脑子没破却出了问题,新月傻了,呆呆坐着,直到第二天进来工作的人把她救出去,迷糊着离开了这里,却不知道要去哪里,一脸的污泥,也没有知道她是新月,几天的流浪生活后,她被人送进了钟国新开的疗养院里,因为人们发现这个流浪人脑子有问题,总会傻笑,淌着口水,人病了就应该到医院医病。

“雁姬姐姐,想不到我忙,

你更忙,我们都多久没面了,这位是?”金锁家里,金锁拉着刚进门的雁姬嘘寒问暖,却有些意外地看见雁姬身边跟着一个外国人,深邃的五官,年龄和雁姬差不多,按以前的话说就是一个老男人,不过现在嘛就是成熟男人。

“呵呵,我可没有我们金爷忙,这次回来我短时间不出去了,我要结婚了。”如今的雁姬光彩照人,高贵不减,又添加上几分自信,这等风情能有几人挡得住,再婚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雁姬姐姐,恭喜你!谁有这么大福气?不会是——”金锁挑眉,不会是跟在姐姐身边目光就从没离开过姐姐的这个外国男人吧!

“妹妹,这是爱蒙,我的未婚夫。”雁姬红着脸拉了拉身边的老外,她也没想到出去一趟在香港居然会碰到这个男人,她更不知道原来她也会像小姑娘一样脸红,心跳,不知所措,而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男人。

“你好,我是金锁!”金爷就是金爷,强势的金爷,不需要别人介绍,她的气场就已全开。

爱蒙望着面前谈笑风生的两个女子,一个是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是英国人,大英帝国的世袭伯爵,曾经用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妻子连着未出生的孩子都因难产而亡,此时的英国刚刚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同时也让四处可见的华夏制造包围着,怀着好奇心,他踏上了这片让他称为神奇的土地,他的第

一站就是香港,一个新兴的城市,刚入境,见到的一切都让他目瞪口呆,上帝,高楼林立,熙攘人群,繁华街道,还有,还有,电灯,地铁,这些都是如何办到的?!他简直怀疑自己来到了天堂,再想想此时的英国,哦,他根本不愿再想,上帝,这才是生活,真正的生活!

而在遇到雁姬之后,这位大英伯爵当即决定,留,留在华夏,留在大清,即便什么都没有了,为了这个女人,为了这样的人间天境,重头来又如何!

于是爱蒙在香港创建了第一家西餐厅,纯正的英国风味,虽然生意谈不上火爆,但生意还行,之后便是全力以付以追求自己心爱的女人,最终抱得美人归,随着爱人进京,爱蒙又一次真正见识到何谓繁华,真正的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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