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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第1页)

第54章露珠玫瑰

身后的防盗门冷硬,但面前的程思敏像只滚烫的小老虎,她垫着脚奋力往他身上扑咬。

脖子被领带扯住,迫使头颅向下,密集的亲吻像是倒灌的雨,从下至上,随着濡湿的声响,“啪嗒”“啪嗒”洇在粉色的双颊。

程思敏吻他的睫毛,吻他的眉骨,也亲昵的啄吮他的下颚与耳鬓。

还嫌这样温柔的雨滴不够浸湿他,又急急地扯开他的领带,用手指抚摸他凸起的喉结。

直到他整张脸都在温柔的狎弄下漾出湿漉的水意,鲜活,艳色,像油画里,少女手中捧着的露珠玫瑰。

时应靠在门上,双手垂在身侧,弯着腰,接受程思敏的索吻,四肢百骸都酥软,程思敏嘴唇到过的地方,都像是被浸在热水里。

可皮肤上湿感越重,口中越觉干渴,不得不伸出右手,从完全的被动中主动托住她的脖颈,牵引她把口中的更柔软的东西赠予他。

手指插进厚重的发丝,带了些力气,一只手不够,另一只手捧她的脸。

他说“抬头”,她照做,他说“张嘴”,她依然照做。

于是饥渴许久的旅人寻到绿洲,汲取之事一次不够,还会厮磨着索要更多。

恋人的吻是稠而密的迎来送往,程思敏不甘示弱,双手探进西装内,隔着衬衫的布料丈量肌肉的尺度,胸肌,腹肌,人鱼线。

不知不觉,衬衫的扣子所剩无几,时应胸前的皮肤上多了几道红痕,反观程思敏,外套不翼而飞,发髻上的发夹跌落,鸦色的发丝完全被时应扯在掌心,发梢顺着潮湿的痕迹蔓延到银丝绷断的唇边。

气喘如海上风帆,两张口,均吐出氤氲的气息。

吻没结束,程思敏作乱的双手开始向下,皮带扣清脆,她被烫了一下,睁大眼睛望着时应,态度惊吓。

“怎么回事啊,不是醉了吗?”

醉酒之人最安全可信,因为欲望无法抬头,等同于拔了牙的猛兽,关在笼子里供人戏耍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这是网传的男女秘籍,程思敏也是道听途书,所以才敢如此放肆。

时应敞开的领口内满是长短不一的红痕,他皮肤白,角质层薄,碰撞下很容易留印,照程思敏对他这种上下其手,不加节制的揉掐,他很难没感觉。

手掌顺着脊椎滑到腰窝,时应两只手互相交叠,胳膊由上至下拢着她,身体还是保持着弯曲的弧度,避免一些顶撞类的冲动。

“是醉了,不是死了。”他早料到程思敏是趁人之危的歹徒,趁他醉酒,要他小命。

声音还是纵容的,知道她玩心大,顶多是强撑面子,于是给她台阶:“亲够了?亲够了就早点休息,我回去洗个澡,在外面吹了一天……”

时应话没说完,被程思敏打断,小老虎大有眯眼舔爪的狠厉,她已经不再干燥的嘴唇凑到他耳边,唇珠轻抿,说了两个字。

“什么?”时应不是没听清,而是疑心自己听错。

程思敏又踮起脚抱着他的脖子继续耳语一阵,这回时应呼吸急促不少,眼白都粉了,声音发紧:“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就看看,又不上手。你就在这儿洗啊,我家也有浴室。”

“程思敏,你真别玩了,这有什么好看的?”

“不知道啊,就是好奇。”程思敏眼珠颤了颤,对于自己其实没从看过实物这件事欲言又止,在他脸上猛亲一大口,流里流气地说:“你不懂,有些人不知道哪里好,就是想看他洗澡。”

“你好白啊,皮肤好滑,胸肌好像雪媚娘,掐一下就红了。”说着,程思敏又把右手插进他衬衫里,笑得像叼着草棍儿蹲在山头的小贼。

这回她简直算得上肆意妄为了,指尖路过顶端凸起的位置也不放过,用凹凸的指腹纹路加大摩擦力。

“喂!你别……”时应刚板起脸来,程思敏又小狗似的啃他耳朵,单手向下,诚心诚意地央求他:“求你了,看看。”

“啧。”时应歪了下头,右手抓住她的手腕别在身后,喘得厉害,酒都烧醒了大半,还是不准,“有人第一天谈恋爱就这样吗?你就别给贝贝做好榜样吧,多大人了,别赖唧唧的,我可不吃这套。”

“切。小气。”程思敏啐了一口,“我怎么没做好榜样了,贝贝多听话,比你强多了。”

说着,程思敏回过头在屋里找狗,屋外,贝贝从他们接吻时就被锁在楼道里了。

本来它挺高兴的,以为程思敏和时应在陪他玩儿捉迷藏,立刻掉头跑到电梯旁边守株待兔。可是来回摇着尾巴跑了几次,房门都没有要开的意思,它眉毛上的两个白点立刻掉下去了,嘟着个大脸子紧贴着1203的门口,趴在地上。

终于等到防盗门“咔嚓”一声解了锁,门一开,它赶忙钻进去了,任由程思敏怎么叫也不理,径直去卧室,路过时应和程思敏的时候,故意昂着头从四条腿中间挤过去,用后爪使劲儿踩了踩他俩的脚。

趁着程思敏抬起单脚抽气,时应使劲儿揉了一把她的头发,“好了,哄哄小狗。我走了。”

“时应!”

1201的门开了,程思敏站在1203门后,探出半张脸朝着几步之遥的时应眨眼睛。

“嗯,怎么了?”时应进门的脚步顿下来。

“我一会儿过去找你。”

“找我干嘛。”

“找你……”程思敏贼心不死,双唇翘起小范围的歪斜,“找你打游戏,喝酒,吃意面。”

时应眼睫眯起,盯了她一会儿,简直看穿她眸中的恶趣味,欺身进门道:“睡了,别来。”

他就不该跟她说实话,说自己没谈过恋爱。程思敏问得对,他一个男的,二十六岁,快三十了,坐拥贞洁牌坊大约不是优点,只会引发她的猎奇心理。

他无意探究程思敏的情史,人只能对自己做要求,期待他人为自己塑形是种无耻的暴力。

但她现在看他的眼神简直就是看块儿肉,充满轻浮的凝视,一点儿庄严的浪漫都没有,让他忍不住会失落。

今天看他洗澡,明天和他睡,后天大概要说自己反悔了,他俩好像不那么合适,没犁过地的牛又不是甄稀大熊猫,也不过如此。

一周失身又失恋,到时候他还能活吗?双重打击,不得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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