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第一句话,就深深吸引了齐正明的注意力。
这本无名的书本虽说是繁体字,但是还是有标点符号的,而且吴耀中的字迹看起来尤为工整,而且多是叙事,并没有晦涩复杂的运炁的方法,所以阅读起来速度要比下午的那本《炁之兵》要快得多。
“我,吴耀中,于不久之前,窥探到了世间至道,成为了传说中能移山倒海,白日飞升陆地神仙的弟子。特此记录,以供吴家后人铭记。”
陆地神仙的弟子?
什么意思?
再仔细看下去:
“老天垂怜,让我能于这乱世中苟全性命,还获得如此重宝……”
……
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这片大地上的平民百姓,即使是想独善其身,努力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也有可能在某一天,因为战火的波及而家破人亡。
在旧时的江海,吴耀中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凭借着家传下来的武技和强身健体的方法,他仅仅在不惑之年,就已经练成了一身横练的功夫,力大如牛,寻常两三个壮汉都无法在他手底下过两招。
然而有着一身的本领,他不仅没有用来作威作福,反而用来帮助乡邻,有个小偷小摸,绿林毛贼,甚至当时那些一肚子油水的警察解决不了的各种麻烦,全有他一个人照应。
久而久之,百姓们也都念着他的好,称他为吴大哥。
然而,时也运也。
在那群披着人皮的畜生入侵这片土地之后,他们吴家的日子,一天天愈发不好过。
兵荒马乱,物价飞涨,盗贼横行,人心惶惶。
当时,家里衣物食品虽然短缺,倒也能供给得上。但是他的儿子,已经到了谈亲说媒的年级,再加上这么一大家子,上上下下老人妇人,全要仰仗他一个人,偶尔街头卖艺或者帮人打短工领的一点赏钱,如何能够供得起儿子娶亲的开支?
正当他愁苦万分,在街上转悠的时候,一声尖叫,让他回过了神来。
“啊!救命啊!!!”
定睛一看,他几乎目眦欲裂!
原来,是两个满脸邪笑的鬼子,正要拉着一个女人,在这光天化日之下欲行不轨!
原本就对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义愤填膺的吴耀中,看到这两个鬼子,就想到了平日里,这伙外贼在自己家园所做的惨绝人寰之事,当即怒火中烧,整个人身上瞬间散发出了一阵水汽。
“诶哈哈,花姑娘滴干活~”
两个鬼子将那个女子按倒在地上,放荡大笑着,眼看就要得手,可他们哪知道,他们已经惹上了不该惹的人。
二人直接被一双大手从脖颈处拉起,脸上瞬间就已经涨得如同猪头,双腿蹬着地面却死活够不到……
嘎巴。
两声脆响。
两滩烂泥直接倒在了地上。
原来是吴耀中,毫不留情就把这两个鬼子的颈骨,用大力捏碎。
如此一来,十死无生。
在地上的那个女子吓坏了,浑身颤抖着捂着脑袋。
“姑娘,你没事吧?”吴耀中打眼一看,这女孩看起来不过刚刚二九芳龄,容貌秀丽,可脸上净是恐慌。
“放心好了,鬼子已经被我杀了……”
好不容易才把她安慰地不那么害怕了,询问事情经过之后,吴耀中恨不得那两个鬼子复活起来,再被他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