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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2页)

烈日炎炎,本该安营扎寨歇息的第五军,依旧在道路上前行。

天黑还有几个小时,距离目的地,就剩下最后十几里地,总得努力表现一下。

反正这么短的距离,就算是遭遇叛军偷袭,联军主力也可以及时增援。安全性有足够的保障,没必要保存体力。

努力赶路的是士兵,对贵族老爷们而言,区区十几里地的路程,战马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到。

骑在战马之上的哈德逊,此刻正悠哉游哉的欣赏大好河山,准备将摸鱼大业进行到底。

“东南方向,发现行迹可疑的车队,正在赶往达迪尔城,疑似是叛军……”

探子传来的消息,打断了哈德逊的摸鱼大业,同时也激发了抢劫大队的热情。

虽然之前分赃闹得很不愉快,但是丝毫不影响大家的抢劫热情,尤其是这种送到嘴边的肉。

都不待讨论,众人就一致决定抢他丫的。这个节骨眼儿上赶往达迪尔城,就算不是叛军,那也是叛军。

第48章光明正大的划水

第一次出门打劫,哈德逊的心情是兴奋中夹杂着忐忑。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还要往达迪尔城赶的车队,绝对不会是运送什么珍宝。

受限于兵力,联军做不到四面合围,但也不会放任他们自由出入,妥妥的将脑袋系在裤腰带上干活。

怀疑归怀疑,抢劫还是要参与的。根据以往的人生经验,哈德逊非常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穷”更可怕。

别看在这场战争中,他也捞了不少好处,可大部分都是难以变现的物资,哈德逊手中的现金依旧少得可怜。

若是谋划领地失败,沦为流浪骑士也就罢了。要是计划成功,以他的家底可没有办法支撑领地重建。

怀特和莱顿两郡都被打残了,哈德逊可不认为自己拿到的封地毫发无损。没有钱的领主,就是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看切尔斯骑士就知道了。一个魔法狂热粉死宅,在生活的逼迫下,硬是成为了抢劫大队大队长。

……

“执事大人,前方有军队拦路,看来我们被敌人发现了,还要继续赶往达迪尔城么?”

看了一眼前方,为首的中年执事冷漠的说道:“艾伦,给你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执事大人。现在我们是骷髅会的人,你得叫我圣子!”

“是,执事……不……圣子大人!”

青年男子慌乱的回答道。

显然,他对突然变幻的称呼,还是有几分不适应。

翻了翻白眼,对这个迷糊手下,中年男子从来都不抱有任何希望。

“行了,传令下去准备战斗。一支队列都摆不齐的乌合之众,也敢跑出来学习打劫,正好给他们一个教训。”

中年男子淡定的吩咐道。仿佛已经原谅艾伦刚才的错误,连提都懒得再提。

只是从一众手下惶恐的神色中可以看出来,中年男子并不是那么大度。没有追究责任,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和死人计较。

在这个节骨眼上,要护送车队进入达迪尔城,摆明就是九死一生的任务。出现在车队中的人,都是不幸被选中的倒霉蛋。

故事可以追溯到两个月前。起兵造反成功的骷髅会大发横财之后,斥巨资向他们下了一笔订单。

原本是不想接的,毕竟要他们派人护送过来,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怎奈骷髅会给得实在是太多了。

看在利益的份儿上,教廷以最快的速度凑齐了物资,还派出高手深入魔兽山脉抓捕了一头大地之熊幼崽。

当然,教廷表现的这么积极,除了骷髅会出大价钱之外,最关键的还是想要搞出大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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