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要添置。
洗完手,秦墨连喝两大碗。
沈意听到秦墨要买的东西,瞪大了眼睛:“这蛇多少一斤,这么值钱,能买这么多东西?”
蛇肉比野鸡野兔野鸭值钱,大概二十五文左右,二十斤,也就五百文。
五百文他们交了落户钱后,剩下的也就够买二十斤米和一个铁锅。
“你当肉卖,它就值五百文。你送去药店,或者香粉胭脂铺,告诉他们你手里的是香纹蟒,它就至少值一两银子。若是懂行喜欢的人,它可能值十几两,几十两。”秦墨解释道。
沈意看了看布袋里东西,居然这么值钱。
看着眼神亮晶晶的人,秦墨无奈解释道:“这东西少见,附近大概就这么一条,可能是顺水来的,认识的人都少。饭馆可以煎油,做菜很香。但是一般饭馆不会这么干,一旦用完,客人会失望会跑,得不偿失。药铺用的多,香纹蟒的油脂可以制作成烫伤膏,冻伤膏,效果不错。更能做出带异香的胭脂香粉。”
“所以要找到识货的买主。不过找不到也没关系,当肉卖,也够落户的。”秦墨笑道。
看着明显放松下来的沈意,秦墨再次开口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卖香纹蟒的时候,一定要一块一钱的银子。然后偷偷塞给落户文书员,他写户籍的时候,你要把崽崽样貌描的更详细一点。”
“这样,人伢子会有更多顾忌,良籍不能买卖。”秦墨解释。
沈意听到后立刻点头。
这个事情很重要。
关系到他家双生子的安全。
说到这里,秦墨目光黑沉沉的看着沈意:“我的卖身契还在不在你身上,阿意,你没有被沈家人弄走吧,要不然就麻烦了。”
卖身契,看着眼前的人,沈意愣了一下。
记忆里翻找一下,沈意终于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到底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嫁给原主。
那是四年前,原主跟着父亲沈三夏去省城送年货。
结果省城某个大户人家,或者说官员被查抄流放,奴仆发卖。
秦墨就是这大户人家中的一个奴仆。
原主就是去看热闹的,一眼就盯着秦墨,秦墨长的是真的好看。
秦墨似乎也发现了原主,然后就在原主靠近时,塞了原主十两银子,求原主把他买走。
原主一毛钱没花,白得一个漂亮夫郎。
回家后,沈三夏询问沈意是不是真的喜欢秦墨。
要知道秦墨长的是真好,如果卖掉,不管是大户人家,还是楼里,绝对超过二十两。
遇到阔气的,十两都没有问题。
原主这次真坚持了,他要留下秦墨不肯卖掉。
沈三夏最后带着沈意去给秦墨把卖身契销掉,改成良籍,花掉一两银子。
所以沈意压根没有秦墨的卖身契。
这是藏在原主心里很深的一件事情,大概也因为不能卖掉秦墨给家里赚那么多银子,让原主觉得愧对老沈家。
也害的父亲代替大伯家去参军,所以原主干活更卖力,连带着秦墨也吃苦受累。
三十两银子,就可以买一个不去参军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