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在这儿低调,除了交稿赶稿,和同事讨论剧情,其他时间,她都努力当个透明人,不吱声的。
所以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她,也只能是哥哥了。
想到此,弥悦便开心的紧,她理所当然的端起了蛋糕,眼眸弯如月牙儿,笑着说:“是我男朋友给我买的。”
徐渺羡慕到了极点:“弥弥,你居然有男朋友了,对你还那么好,呜呜呜,我这个单身狗太羡慕了。”
她还没吃早饭,丢下这句话,就去休息室干早饭去了,溜的没影儿。
工作区就只剩下了弥悦。
她抱起了玫瑰,嗅了嗅,正想打开蛋糕,就见傅靳从会议厅走了过来,见她抱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很高兴的样子,他挑了挑眉,心情极好的样子。
弥悦已经习惯了傅靳在她面前晃来晃去的日子,她直接无视了她,刚把蛋糕塞进嘴里,傅靳就走了过来,朝她弯唇一笑,倨傲道:“弥悦,我就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
“喜欢你什么?阴魂不散啊你,赶紧滚。”
“欲情故纵玩的很会啊,弥悦。”傅靳指了指她手里的玫瑰和蛋糕:“抱着我送的玫瑰,吃着我的蛋糕,你嘴上却让我滚?弥弥,你真是越来越有本事了。”
弥悦闻言一愣,她看了眼傅靳,确定他没有撒谎,她才一脸嫌弃的将嘴里的蛋糕吐进了垃圾桶里,将花往一旁丢去。
“原来是你送的,早知道是你送的,我肯定会直接丢进垃圾桶。”
傅靳蹙眉,看着被瞬间丢弃的花和下午茶,糕点,他不耐烦道:“弥悦,你可别给脸不要脸,我能屈尊来讨好你,这是你的福气。”
“这福气你爱给谁给谁吧,我听盛医生说,你还有个小女朋友呢,你还是把福气给他吧。”
提起周清音,傅靳就气不打一处来。
他这次来京城,其实不是特地来找弥悦的,而是为了躲周清音的。
她自从和他在一起之后,那个脾气谁都降不住,傅靳身边刚上任不久的秘书被她骂的辞职了,他身边的所有女助理,同事,凡是能接触的到的,都被她赶走了。
每次傅靳和她发脾气,她都哭,哭的梨花带雨,一口一个是为了爱他,太爱他才如此,傅靳也都心软了。
和她复合以来,他把他的卡给周清音,几乎每天,他都能收到无数条支付信息。
这倒也没什么,也不是消费不起,但她这个越来越阴晴不定,时好时坏,又敏感的脾气,他是真的受不了了。
就昨天晚上,她还给他打了电话,发了好大一通火,一直在那哭,质问他是不是在京城找了女人,不要他了。
傅靳当时嫌烦,直接给挂断了。
思来想去,终究还是弥悦最好,不管做什么都依着他,向着他,为他考虑,所以这次回到京城,他能遇见弥悦,他一直觉得是两人之间有缘分。
他这次一定要耐下性子,把她追回来再说。
“别和我提她。”傅靳没好气道:“弥弥,你跟我回江城吧,我妈都病倒了,急性胃癌,天天躺在医院里,和我念叨你,哪怕我以前对你不好,但我妈对你是真心的,你好歹也回去看看她。”
“你看你天天坐在这里,上班,写稿子累不累啊,跟我回去,你什么都不用干,吃喝玩乐就行,我给你钱花。”
弥悦冷笑了一声,只觉得他说的这些话格外可笑:“你给我钱花?你再有钱,能有我老公有钱?”
“弥悦,我没想到你是个那么物质的人。”
“物质什么物质?你也没我老公帅啊,也没他有能力,也没他温柔也没他体贴,身材也没他好,你哪样比得过他。”
“况且。”弥悦轻蔑的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倨傲的抬了抬下巴:“你一看就是——”
“阳—痿。”
“你——”傅靳气不打一处来,他都快被气到吐血了,支支吾吾了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捂着心口。
弥悦无视了他,自顾自的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开始了新一天的打工人生活。
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弥悦被喊去了办公室,编辑和她商讨了下一本文的主题和大纲,将她留的晚了点。
盛林妄在出版社楼下等了弥悦十几分钟,都没等到她人,正想去出版社瞧瞧,她还在不在那儿,电梯门打开,他刚好迎面撞上了傅靳。
两人的视线交织了一瞬,盛林妄往他身后看了一眼,见他是从出版社出来的,他略感不妙:“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傅靳没好气道:“我来找我女朋友,要你管?”
“什么女朋友?你配吗,人家现在是有老公的,她的老公,是京城名流之首,懂了吗?”
“是吗?”傅靳眯眼:“那她怎么还收我的鲜花,收我的礼物,收我给她的下午茶和点心,吃的可开心了。”
盛林妄闻言皱眉:“你说什么胡话?”
“怎么,不相信啊,去问问出版社的同事啊,去问那个叫徐渺的,她和弥弥关系好,她亲眼所见呢。”
见盛林妄沉默,傅靳才嗤笑了一声,插着兜,冷峻的走进了电梯。
“你跟那苏怀谷说一声,弥悦我是不会放手的,我和她,毕竟认识的很早,感情更深,她现在只是失忆了,早晚有一天,她会恢复记忆,然后回到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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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悦走出出版社,天色已经暗沉了下来。
街道上的车流络绎不绝,临近下班高峰期,车鸣声不断,天边还残余着金色的光晕,与不断蔓延开来的青灰色交织,几颗星星爬上了天际,与青光月牙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