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云穿了一件米黄色的风衣,不过这可不是穿风衣的天气,所以她里面套了厚厚的毛衣秋衣。这风衣没有展现出原本的潇洒来,反而显得无比臃肿。
跟她对着吵的是村里人,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背着篓子,气呼呼道:“牛车就这么大地儿,不想让人挤着就走着去呗。你冲我嚷嚷做什么?有本事你买个自行车,谁也挤不到你!”
这姑娘个头不高,看着得有十五六岁,皮肤有些黑,穿着个满是补丁的大棉袄,不过干净利索。她用棕色的头巾包裹着头,虽然不如王巧云高,但是气势不输。
“我呸,你不就是没见过这么好的衣服吗?眼皮子浅,非要往前凑。这么好的衣服,这辈子你都买不起!”王巧云可心疼她这件风衣了,这原本是她大姐的,大姐结婚之后姐夫给买的。但是在她离开之前偷偷的放在了自己的包里面。
这可是羊毛风衣,就算在京城也都是时新的货。花了姐夫两个多月的工资呢。
她掏出手绢小心翼翼的擦着被蹭脏的地方,嘴里还抱怨道:“怪不得都说你们是泥腿子,看见好的就往前凑。”
其实压根不怪那个姑娘,毕竟牛车地方不大,她旁边坐着的原本是朱正民。可王巧云能愿意让别的女的坐在她的白马王子身边?这一挤一挪,就找了借口把人吵了。
那姑娘哈的笑出声,大声道:“对对对,我是泥腿子,你不是。你多高贵啊,那咋还来我们村里?咋不会去做你的城里大小姐去?你在怎么高贵,来这里照样得下地,跟我们这群泥腿子有啥区别呢?”
“你!”王巧云气的脸颊涨红。
她其实压根就不想下乡,毕竟她在城里是有工作的。可她喜欢的男人这不是下乡了吗?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工作。
但是来到这边她也有些后悔,因为太穷太破了。
自己家也不富裕,住的地方不大,兄弟姐妹又多,所以房子隔成了好几个小房间。她原本跟姐姐住在一个小隔间内,但是姐姐出嫁了,那个隔间就是她单独住。
来到这边,要几个人挤同一张炕,喝个热水还得烧柴火,柴火竟然得自己去砍!
从未吃过苦的王巧云哪里见过这些,可是看到朱正民,她还是咬着牙忍了。
“好了,巧云,不要吵了。”马素云轻声劝道:“我们是新来的,跟村里人吵架很吃亏。”
她早晨劝过王巧云不要穿这种贵而且颜色浅的衣服,毕竟这里到处都是脏兮兮暴土扬尘的,又不想城市里那么干净。
可是王巧云偏不,她就要穿好看的衣服。
结果刚坐上车,就被人蹭脏了。
“这可是羊毛的,可难洗了呢!”王巧云心疼坏了。
“行了,别吵了。”朱正民也烦王巧云。但他也知道,在还没有得到那块玉佩之前,也不能直接跟王巧云撕破脸。他手里的钱太少了,原本有了那一百块,再加上知青补助也不少钱,足够他在这边过上不错的生活。
但只一天就少了一百,剩下的钱他绝对不敢拿出来了。在这种地方露富可不是件好事,且不说村里人怎么看,就知青点的人也得防着。
周成亮都敢大半夜当着人去偷东西呢,让他知道自己有钱,他还不得成天惦记?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同一个屋里出了个贼,谁心里不咯噔啊。
但他知道王巧云如今手里,有不少钱。
卖工作的钱,知青补助的钱,两笔钱加起来大几百!在上辈子,这笔钱可支撑着他过了两年好日子呢。
“王同志,你也是读过书的,没有必要因为这些事吵架。现在人都来了,我们也别耽误功夫了,赶紧走吧。”
白清霖看了出戏,心中有些愉快。他告别了想要送他去镇上的吴长青,然后坐到了车尾。
车尾冷,车头那边有赶车的王老头垫的稻草,坐着也舒服一些。但是车尾没有。
不过朱正民他们都坐在车头,白清霖可不愿意跟他们挤。好歹忍一忍也就到了,反正今天自己穿的厚实。
确实厚实,两件秋衣一件毛衣一件毛坎肩,外面还套了个大棉袄。脖子上又围了围巾,脑袋上带了那种当兵戴着,带着耳朵的大棉帽子。
两只手往袖筒里一揣,把自己蜷成个球,就不冷了。
这个村子,或者说是第五大队里面有五个姓氏,分别是王、周、沈、张和陆。
赶车是个好营生,忙的时候能赚工分,闲的时候能拉人。这一趟来回每人两分钱,至少可以赚几毛,相当于一个满工了。
赶车的好营生给了村里的王老头,村长姓张,大队长姓周,村书记姓沈,村会计姓陆。
都不得罪,家家户户能照顾上。
白清霖看着村里人带的背篓有些眼馋,他也应该带个背篓出来才对。否则买了东西没地方放。总不能放在自己的这个军绿色挎包里啊,这么小的包能装什么?
“婶儿,你这个篓子从哪里整的?”他忍不住问道。
今天车上基本都是知青,村里人就两个,就是跟那个姑娘一起来的一个婶子。看着俩人应该是一家。
刚才那姑娘跟王巧云吵架的时候这婶子就在旁边“掠阵”,只要是吵架她们才不怕,估计是防着王巧云他们动手。不过最后王巧云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什么眼皮子浅泥腿子什么的,完全没有杀伤力,直接被大姑娘怼回去了。
这婶子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现在就坐在大姑娘旁边,一晃一晃的闭目养神呢。
“村里人不少都会编,你想要?”大婶儿撩起眼皮子看了看白清霖,“你就是那个刚十四岁的小知青?哎哟,长得可真白净,瞅着确实小,不过这个头可不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