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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1页)

两人依偎着取暖,约定好轮流守夜。但阿福见乔欢实在疲累,没忍心喊她,让她安安稳稳一觉睡到天明。

乔欢却没有阿福想像中睡得那般踏实。

梦中,无数只狼穷追不舍,一直追至悬崖边,她无路可逃,满身是血,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忽然眼前的狼群变为一具又一具倒地的狼尸,而她手中多了把滴血的长剑,一个声音不断回响:拓跋欢,是你杀的,都是你杀的,这次是狼,下一次又会是什么?是人吗?哈哈哈哈,公主殿下,你的双手也从此不再纯洁无暇了啊!

直到有人在耳畔轻唤她的名字,她才从噩梦中转醒。

入目不是漆黑的夜空,而是一张脸。

眼前人轻唤:“欢娘子,欢娘子,醒醒。”

是秦世卿。

乔欢愣愣地看着他,直把他看得不知所措。乔欢的那句“你为何在这儿”还没问出,秦世卿就被人拨到一旁,蹲在面前目光焦急看着她的人变成了牟迟。

再也忍不住,乔欢扑到牟迟怀里,呜呜哭了起来。

秦世卿保持着被推倒的姿势僵在原地,陆庸在旁看着,仿佛听见了哗啦哗啦心碎的声音响彻谷底。

【作者有话说】

除了爱情,友情也很重要,思考再三,还是想把友情线写的饱满一些,也不知道这样写的效果如何,大家有兴趣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读者的反馈对作者而言十分重要,每一条我都会仔细看许多遍,收到好评自然很开心,但读者指出的不足对我而言也很珍贵,一个人闷头写真的很难看出问题,所以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多多留言!

鲛绡透(五)

平生第一次,他尝到了嫉妒与后悔的滋味。

从乔欢记事起,牟迟就一直随侍在侧。在她弹弓都还拉不开的年纪,小小少年已经能百步穿杨,天天给她打野味吃。她那一手的好弹弓,也全赖牟迟所授,论起来,她还得喊他一声“师父”。

她和牟迟,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大约是因为这个缘故,鬼门关前转一圈,看见秦世卿时还能隐忍不发的情绪,却在看见牟迟的那一刻,再也控制不住,悉数爆发。

秦世卿缓缓站起,手心粘着石子粒,紧握成拳时十分硌人。秦世卿却好似嫌弃这点疼痛还不够,他攥拳攥得越发用力,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够为自己的心痛难抑找一个合理且恰当的理由。

目光不受控地落在乔欢身上,只见她埋首在另一个男人怀里,哭得双肩一耸一耸。在他面前,乔欢向来是坚强开朗的,仿佛世间没有任何事情值得她去伤心,就连被秦世琛胡搅蛮缠都不曾见过她露出半点的忧愁。

可现在……她却毫无保留地向另一个男人袒露她的心绪。

是亲是疏,一眼分明。

陆庸见他心碎的厉害,不忍再往兄弟心里捅刀。不远处,有道石壁凸出山体,武将的警觉令陆庸察觉到一丝异样,黑靴方才迈出一步,就听秦世卿压着声道:“二哥,咱们走吧。”

瞥了眼石壁的方向,陆庸颔首道:“好。”却在视线扫过狼尸时,数道细细的白光刺向他的眼睛。

陆庸眯了眯眼,定睛一看,就见尸身最完整的一匹狼颈下,压着一块闪闪发光的物件。翻过尸体,才发现那是一柄匕首,刀刃已经完全没入脖颈,只剩刀柄露在外,粗藤似的纹样古朴而厚重,折射阳光的,就是镶嵌在刀柄上的红宝石。

与西迟兵打了这么多年交道,这柄匕首,陆庸比谁都熟悉。

寻常贵族在刀柄上镶嵌宝石,为的是美观,为的是彰显自己身份的高贵、家财的富有。但西迟兵在刀柄上镶嵌宝石,却是出门在外携带银钱的一种方式。宝石切割得细碎,待到用钱时,抠一颗下来。不仅方便易携,关键时刻还能用匕首保命,比见水就烂的银票、笨重难携的金银好用多了。

能在此地看见西迟军中之物,究竟是巧合还是……陆庸侧目看向牟迟的背影,秦世卿见他止步不前,问:“怎么?”陆庸略一沉吟,道:“没怎么,走吧,咱们去看看冯县令那头如何了。”

确定秦世卿与陆庸走远后,泠石带了十余名乔装打扮的西迟兵从石壁后绕出来,刷啦啦跪地朝乔欢行礼。“小姐,您的佩。”泠石双手捧上乔欢扔到树梢的圆形玉佩。碍于阿福在场,泠石没敢称呼“殿下”。

乔欢从牟迟的臂弯里探出半个脑袋,乌发蓬乱,眼眶通红,一看就是受了极大的委屈。“你们是看见佩才下谷来找的?”

牟迟解释道:“没有,昨夜属下回到尹家村,迟迟不见小姐归来,就猜到是出了事,便命泠石带人来寻。”

西迟兵人手一支窜天的烟花,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来传递讯息。尹家村距城不远,西迟在宣州的暗哨也时刻有人站岗,牟迟只要点燃烟花,不出半个时辰,就会有人前来会合。

按照他们的能力,凭借蛛丝马迹也能推断出她落崖的位置,玉佩大概是没发挥什么作用。

不过,秦世卿和陆庸又是如何找到她的?单凭陆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确定她的位置,极有可能是因为这块玉佩。但,她似乎从未给秦世卿看过她的玉佩。

可眼下显然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

乔欢强打精神,吩咐泠石派人去做张担架给阿福用,阿福虚弱地笑了笑,“欢妹妹,你果然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敢骗俺。”

确实是天底下最“大户”人家的小姐,乔欢用左手摸了摸鼻子,牟迟的脸在看见乔欢染红的半片衣袖时刷得绷紧,“小姐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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