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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够久别重逢我希望你别来无恙(第1页)

我和我的朋友在一块聊天聊道:

我的男朋友不懂浪漫。

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些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我一起打游戏。有时候我也会抱怨:“你怎么这么直男啊?”

但他有两件事很打动我。一件是我第一次工作,匆匆忙忙来到bj。第一个月,他来看了我两次,每次都提着大包小包——电热毯、感冒药、羊毛护膝。

我说:“带这些干嘛啊?”

他一边帮我铺床,一边皱着眉头看着满垃圾桶的纸团,很严肃地说:“你一个人在这里我真的不放心。”

然后我们拖着手,游天玩地,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其实我不是喜欢异地恋的人,但那种感觉也很好,我们飞越天南海北,然后在世界某个温暖的角落相聚。

一个月后,他第三次来看我,拖了个更大的行李箱。

我问:“这次又带了什么?”

他说:“都是我的东西,不放心你,所以这次真的来bj陪你了。”

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把自己在别的城市好不容易打拼出的房子、车子还有不错的工作放在一边,然后一个人孤伶伶来到bj,重新开始。

他说:“你在这边人生地不熟,我来了好有个照应。”

然后他一个人着手找房子、找工作,我们更频繁地去逛市,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小矛盾跟他吵架,说他不在乎我。

他很着急,憋了半天,最后小声说:“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说想一个人就去见她,我做到了。”

另一件事,是关于男朋友非常直男的听歌口味。

他的列表里永远是嘻哈、rap之类的我搞不懂的东西。

那天心血来潮,鬼鬼祟祟地跑去视奸了他的网易云,想看看他最近都在听些什么。

歌单无一例外,还是那些清一色的嘻哈唱片,但多了一张,叫《婚礼》。

我点开,里面只有一歌,是《photograph》。

那歌高居他听歌排行的榜,我忽然想起有天傍晚,他给我拍了一张拍立得,然后拉着我的手,播放了它。

关于那天的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了。

只记得窗外的夜色很温柔,暖黄的落地灯微醺,他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我想要放一歌,这歌只能放给你听。”

你看,他真的是个很笨的男朋友,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着我一起打游戏。

但他也会皱着眉头帮我整理桌面,把我要洗的衣服一件件放进洗衣机,提早下班的时候拎着一杯奶茶瑟瑟抖地等在我的公司门口。

关于“好好爱我”,好歹也算上了他最拿手的一件事情。”

人的感情就像牙齿,掉了就没了,再装也是假的,掉了的东西就不要捡了,接受突如其来的失去,珍惜不期而遇的惊喜。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只言片语,对我们来说都是一道阅读理解题。

我一直觉得,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协,改变对方无关,是你自内心地容易感动,变得细腻,能够去感知曾经没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许以前的你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但是当你有了喜欢的人,也会去触摸冬天的雪,来回踏在秋天的落叶上,听它们出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更能敏感细微地察觉到天气的变化,因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这些生活中的小确幸。

或许你性格温吞,不爱讲话,偏偏和那个人就是有很多的话讲,可能因为你不习惯讲话,很多时候不过是把一些话来回重复地说,还有一部分话简单又无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讲话的片刻了,因为你喜欢他。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还是事实的确如此,我总觉得锦上添花算不得什么温柔爱意,爱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有一个人他出现,打破你的原则,成为你的选择,你明明知道这样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却依然乐在其中,甘愿就这么傻下去。

好的恋爱前提是:双方都有在认真的奔赴。

有心者不用教,无心者不用交。

正式的告白,大大方方的公开,认真的开始普通又踏实的恋爱。明确的爱真诚的喜欢直接的厌恶站在太阳下的坦荡还有被坚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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