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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第1页)

尉迟恭这人云初很早就认识他,小时候,长大后,没少把尉迟恭的画像贴在自家门上。

听说尉迟恭现在喜欢上了修道,整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个人显得极为平和,李治对于尉迟恭听说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与修道有关的好东西,都不忘记赏赐给尉迟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门的开国老功勋,才是最好的老功勋,当然,那些已经死在胜利前一刻的老功勋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怀念了。

梁建方则是一个真正的老贼,明明已经老了,还脾气火爆得跟火山一样。

想到这里,云初就把已经拿出来的铠甲重新安置在架子上,反正,穿了铠甲之后吧,说不定会让老贼更加地兴奋,殴打起来会变得更加狂野。

云初也把上好的牛皮铁盾重新挂在墙上,听说梁老贼最擅长的武器是一对擂鼓瓮金锤,据说是汉伏波将军马援留下来的兵刃,一对锤子足足有一百六十斤重,单个的就有八十斤重。

不像何远山在龟兹大战时期用的锤子,还没有好一点的香瓜大。

猛男用猛锤子,这是必然,梁老贼如果抡不起一对一百六十斤重的锤子云初才看不起他呢。

反正,不论老贼用多大的锤子,一锤子将这面盾牌砸碎,顺便再把云初砸成肉泥估计不成问题,所以,盾牌也用不成。

武功一道,就跟做数学题一样,打不过就是打不过,不会就是不会,没有任何中间路数留给你。

对于明日怎么对付梁老贼,云初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在天快亮的时候,决定让崔氏给他准备一个大澡盆,他要用香汤沐浴。

崔氏不明白一向硬线条作风的郎君为什么要用香汤沐浴,没有多问,就给他准备好放置了很多干花瓣花油的洗澡水。

云初在里面浸泡了好久这才从水里香喷喷地出来。

还让崔氏给他身体上涂抹了不少的香膏,穿上内裤跟纱织的里衣,再穿上一层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换上一件红狐狸皮的大氅。

戴上一根束发丝带,将眼角给提起来,丝带中间崔氏还镶嵌了一块蓝宝石。

用眉笔描了眉,这样跟那一双半成品丹凤眼才相配,脸不够白,就用了一点香粉,最后轻轻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个唇红齿白的富贵公子的模样就出现在昏黄的铜镜之中,比他娘的贾宝玉还要贾宝玉。

这副模样崔氏简直喜爱到骨头缝隙里去了,迫不及待地找来一个束发金环把云初的头发束起来,又在束发金环上加上了一个红色绒球,在她看来,这个模样的郎君,才真正称得上是美人如玉。

别看大唐武风强悍,对于明眸皓齿的美男子同样没有什么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几块腹肌的猛男看惯了,总要找几个类似“二刈子”的男人来换换口味。

等云初从圆凳上站起来的时候,一个娇娇弱弱的富家娇公子就出现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泪,用簪子将几根不听话的头发挑顺之后,就听云初道。

“我这个模样,应该经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净瞎说,您这般模样,那个失心疯的会拿拳头对付您呢。”

云初抓抓发痒的耳朵又道:“你说我这副模样去拜访人家,人家会不会认为是一个娈童主动送上门来了?”

“呸呸呸,郎君瞎说,那些腌臜东西怎么配跟郎君相提并论?”

“最好不要挨打,要不然我想了半夜的想法就白费了。”

“郎君今天要去拜访谁?”

“我的老领导雁门侯梁建方。”

“呀,原来是去拜访梁武侯啊,郎君为何昨日不说,妾身也好准备礼物。”

云初摇摇头道:“不用带别的礼物,只需要把你亲自从酒里蒸出来的酒精给我装上一壶就成了。”

“郎君要给人看病?”

“别问了,去装吧,记得把盖子重新封好,要不然那东西自己会跑。”

酒壶拿来了,云初轻轻抿了一口,一股浓烈的酒味就直冲脑门,在脑门里转了三个圈之后,在飞流直下,如同一道火流一般直冲胃袋。

两坨嫣红浮上云初面颊,这让本来娇弱的他,显得更加地姹紫嫣红。

眼看着天亮了,云初没有去马棚里找枣红马,估计自己这副模样枣红马会不喜欢,今天出行,自然是要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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