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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夜色是吗,刚好可以再确认下,他这读心术是真的,还是脑子有问题。

等林笙彻底消失在病房,陆景熠收敛笑意走到秦风面前,口吻严肃:“我想你应该知道小笙如今是我陆家的人。”

当看到秦风面对林笙眼里闪过玩味时,陆景熠忽然明白过来。

之前秦风说的那句话,其实不是在贬低林笙,而是在试探他对林笙的态度。

如果他对林笙是厌恶,是反感。

那秦风就会无所顾忌。

被发现,秦风也不慌:“我是知道,但你不是不喜欢他吗?”

“我是不喜欢他,但也不允许你把他当成你公司那些人。”

陆景熠整理着被林笙扯皱的领带,沉声:“我知道你爱玩,但我警告你,别把主意打到他身上,否则”

“别怪我不顾多年情分。”

秦风那个私生子遍地的家庭,造就了他对感情玩世不恭的性格。

男女不限,荤素不忌。

如若林笙喜欢上秦风,定会受到伤害。

他既然得了父母双亲的嘱托,不管怎样,必会护得林笙周全。

察觉岀陆景熠语气中的认真,秦风败下阵来,讨笑:“好兄弟,这么严肃干嘛。”

“你也知道,我这人就只是喜欢好看的,你要说他不行那我就换一个呗,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希望你以后别打脸。

秦风瞥向陆景熠刚扶正的领带,嘴角上挑:“没什么,你公司既然有事,那我就不送你出院了,我们改日再聚。”

与陆景熠相交多年,他一直都知道这家伙不是一般的龟毛。

倘若按照以往,这根带着褶皱的领带只会去一个地方。

那就是垃圾桶。

而且,要不是因为出院,这间病房里用过的物品即将被无公害处理,他也没可能躺到这张病床上。

纵容这个词,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会在陆景熠身上看到。

连他亲弟陆景晨都没做到的事,林笙做到了。

有意思。

不喜欢男人

“哇宿主,你最后那个欲语还休的回眸演的真是太好了!”

小毛球坐在副驾兴奋地蹦蹦跳跳:“想留下又怕打扰,想让对方挽留却又不忍心逼迫,宿主你简直就是舔狗本狗啊!”

林笙:“”

小东西骂人挺脏啊。

其实他也觉得刚刚自己表现的还行,但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你要细说哪里,他也说不上来。

罢了,就他这脑子想破天也想不明白。

人生苦短,最重要的是看的开,玩的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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