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的光,太过于明亮,照得人的脸上,一片红晕,看的也不真切,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的眼神,太过于锐利。
ps:醉说今天20更就一定会20更的,如果因某些原因不得不少更的话,醉次日也会补起的,亲们,表怀疑醉的话哦,喜欢的话,就多多收藏吧
和土匪谈条件
这可能是之前二十几年杀手生涯的职业病,离开宋家,变失去了一层家的保护伞,而她现在,也是一家之主,要承担起保护家人的责任。
“你说呢?”宋初锦暗叫不好,出来的时候,太过于匆忙,居然忘记拿枕头下面的匕首。
为首的男人嘴角略微上扬,眼看宋初锦在看见他们的时候没有一丝的惧色,心里不由的就多了几分欣赏,他的压寨夫人就该这样的,不像以前的那些女人,一看自己,就哭哭啼啼的,我又不是要杀了她?给她吃好的,用好的,穿好的,最后居然还偷偷的跑下山了?
“姑娘,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白衣男人干净的衣袂让她判断这个男人估计是山寨里,是扮演着军师一样的角色,而为首的这个男人应该所是他口里的当家的。
宋初锦不怒反笑,一手拎过一把椅子,大咧咧的坐了上去,像绣花一样的瞅着自己的手指,“想请我喝酒,那也得让我看看,这个朋友是否值得交?”
“你想什么?”不等白衣男人开口,为首的那个男人便开口问道。
宋初锦浅笑,抬头直视的看着山寨头目,一个字,一个字,清晰的说道。“如果你赢了我,我就跟你走。相反,如果你输了,永远不要来这里!”
当家的认真的思绪,而身后的那些小的们,发现哄堂大笑,笑声震天,宋初锦不由的皱起了眉头,万一把其他人吵醒了怎么办?
可她不知道,小龙一直没睡,自从他听小胖说了之后,心里就多了小心眼,睡觉的时候,时不时的注意外面的动静。
当他听见宋初锦出来的时候,自己就坐了起来,将窗户开了一个缝,从缝隙里,看着外面的情景。
他也没有把握宋初锦会不会将这些人安全击退,可他心里很清楚,如果他还想在这里呆下去的话,那就不能让她们知道自己没有失忆。
醉很积极的码字,发文的时候,一般是下午或晚上,原因是醉在睡懒觉!
姑娘,你有武器么?
“姑娘,你一个弱女子,万一受伤了,怎么办?”为首的当家的对宋初锦提了来比武,心里其实是欢喜的,一个男人要征服一个女人,不应该是用抢的,而事实不是也证明了么,他抢了那么多次,也没有成功过,倒不如让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
宋初锦莺莺作态,“这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比武最重要的是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这跟做任何事情,都是相同的道理,拼酒的时候,不管你能不能喝过对方,千万不能装出自己已经不行的样子。
情敌之间,这个理论也很合适。
小龙听的是心惊肉跳,这样不好吧,她左手臂上的伤,似乎还没有好呢,这样动手,万一伤口再次一撕裂怎么办?
“姑娘,我很喜欢你的性格。”为首的头目一脸的笑意,像一朵绽放的菊花,他一个飞跃,一下跃到宋初锦的面前的一米远的地方,直直的看着她。
宋初锦镇定自若的站了起来,这个男人的身高比起自己略高一个头,看起来也比较强壮,又不能以性命相搏,可自己以前做为职业杀手的时候,学的那些招势是刀刀致命的啊。
师傅也曾经说过,作为杀手,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否则,必死无疑。
而最后那一次,若不是自己一念之间,也不会穿越到这个时空。
“姑娘,你有武器么?”为首的将自己手中的一柄弯刀抛了过来,“这是我割肉的弯刀,借你用。”
为人爽快,豪气,看来,土匪也并不是坏人。
宋初锦会心一笑的站了起来,将外衣放在椅子上,朝头目走了下去,她穿着白色的内衣,隐约还能看见内衣里面的红色肚兜,神情凌厉,一头青丝随风飞扬,一股冷风吹过,她觉得自己身上都起了几层的鸡皮疙瘩。
身穿着白衣的狗头军师,脸上泛着一抹阴狠的颜色,一闪而过。
她熟悉的操着刀,以自己熟悉的姿势,只是换成了右手,她本来就是个左撇子,不善于用右手,而这一次,是不得已的。
比武开始
虽然,明明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习惯用右手,可,二十几年的生活习惯,并不是一朝穿越就能改变的。
“我是宋初锦,你是?”她说。
用人家的刀,取人家的命,连名字都不知道,似乎不太好。
不知是不是以前杀手生涯留下的硬伤,每一次,她都问清楚,你是谁?
省得死的不明不白。
“我是叶景天。”当家的笑。
站在那里,披着老虎的皮,看起来粗狂而霸气,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种逼人的气息之中。
“开始吧。”她上前一步,亮出那一把弯刀。
弯刀像极一轮弯月,在火气的照映下散发着阴冷而嗜血的光芒。
叶景天的眼眸,闪出一股烁烁的光芒,众里寻她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时,和那一句诗文中的意境,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呀……”他大吼一片,赤手空拳的朝宋初锦的下颌扑来。
强劲的掌风带着凌烈的气息,宛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抹暖阳,宋初锦身形一摇,回忆着以前那熟悉的姿势,好在叶景天并没有因为她是女人而手下留情,相反,他的掌风以及力度都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