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嘴唇哆嗦着,想大哭一场。
她是个23岁的姑娘,长相一般,家世不错,称得上是富家千金。与一般的天之娇女不同,她不爱化妆不爱逛街,平生最爱的就是看小说。她的前男友卜世仁经常笑话她是宅女,她却从不在乎。家里的生意她也不关心,本来嘛,她上有哥哥,就算继承家业也轮不到她来操心。她只要舒舒服服地活着,找一个体贴的男朋友,两人感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结婚,再生个孩子,这一辈子就万事不缺了。
曾经,她就是这么想的。
她从没想过,卜世仁温文尔雅的皮相下竟有那么狠的一颗心,他用和她三年的恋爱时间织了一张大网,让她一夕间家破人亡,成了为躲避追杀而不得不藏头露尾的过街老鼠。
他和她,真的人如其名。
他“不是人”,而她从小到大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霉姐”,不管她做什么,怎么挣扎,她永远都是最倒霉的那个。
X城的冬天很冷,她逃出来时很狼狈,什么都没来得及带,哆哆嗦嗦地躲在垃圾箱后面,看着街对面的面包店流口水。
她一度以为,她的下场就是饥寒交迫地死去。
直到主人的出现。
主人的人类形象是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身材挺拔修长,帽子压得低低地。他允诺帮她变强,帮她复仇,条件是与他签订契约。
那时她还不知道,她面对的到底是什
么。
直到在契约上写下名字后,她发现自己呈半透明状态被一只大手提在半空中,而她的肉体则无知无觉地倒在地上,她才知道,这个男子其实是恶魔。
她以为会被吃掉。
不都说恶魔以人类灵魂为食吗?
但恶魔却遵守了契约,她成了他的仆人,他成了她的主人。
她这个仆人的任务是不停地穿梭到各种小说中,保证小说的顺利完成,最后恶魔会根据她在小说中的表现打分,分数越高,她能得到的可选性报酬就越好。
梅杰现在就身处第一本小说中。
木木地站着,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尼玛,不干行不行?
她现在和看过的那些快穿型的小说女主干的根本是一码事吧?
问题是那些女主至少都有个事先知道剧情的福利,轮到她这里,居然只给她小说的类型以及各个主角配角的名字,小说的走向由她控制,如果最后完成时与所给的类型不符合,别说没有回报,她的灵魂都会立即被主人吞食。
而现在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虐恋情深。
尼玛啊,虐恋情深啊。看小说时她确实挺爱看这种的,但前提是她是读者。一旦成了里面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女主,她只能默默流着宽面条泪。
老娘不干了行不行?
这个念头刚一浮上来,她的脑中立刻传来恶魔的声音:“你可以选择被我吃掉。”
梅杰更痛苦了,她在脑中抗议:“你说过每三本小说当一次女主就
行,这一回我选择成为女配,下两本再成为女主不行吗?”
“这是你第一次任务,必须是女主。”恶魔的声音冷得像冰。